“尚意”书风的出现是宋代以前美学思想发展至此的必然,也对宋以后美学思想的发展产生了很大影响。
首先,我们应该注意到,欧阳修“学书为乐”的理论对于苏轼等人的“尚意”书论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如果翻阅唐以前的书论文献就会发现,儒、释、道三位一体的思想构成了古典审美意识的基础,而其中儒家的伦理道德意识以及审美意识依然作为基础之基础而存在。欧氏理论的被提起被认为是书论史上的一大转机。“学书为乐”的思想代表了当时多数文人士大夫的艺术趣味和审美意识,这可以说是文人书画理论的一个发端。在“学书为乐”中显现出来的是以书斋生活和文房趣味为特征的优雅氛围,这也是追求自然随意、自由自在的生活方式的文人士大夫人生哲学的一个具体体现。当然,其中也有禅宗思想的巨大影响。
由此,书法家对于书法艺术创作目的的认识也产生了本质的变化。对于书家来说,书法创作的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书写过程中是否能够充分抒发自己的意绪。
基于欧氏的理论,以苏轼为代表的文人书家进一步提出了反映当时文人审美意识的书论——“尚意”书论。一般认为,苏轼书论中重要的理论之一是“诗不求工字不奇,天真烂漫是吾师”,这不仅是理解苏轼美学思想的关键,也是理解文人书画家的美学思想的关键,而这个理论明显受到禅宗“本心论”的影响。这就是强调内心世界的直观体验,反对矫揉造作、反对浮滑轻薄,以本心的、质朴的、自然的表现为其审美判断基准。此外,“我书意造本无法,点画信手烦推求”是苏轼的又一个观点,对于他来说,既成的规则往往会成为表现己意的束缚,写什么、如何写、其完成效果如何,都不在考虑之内,一旦有了书写的欲望,只管尽情书写便是,所以他对于书法才会有“自言其中有至乐,适意无异逍遥游”的感受。
对于究竟什么是“美”,从古希腊时期至今,西方人一直在努力寻找答案,于是,“主观论”“客观论”“关系论”“距离论”等各种结论相继出现,但都无法对“美”进行全面的解释。而古代的中国人却始终对美的概念性解释持一种不怎么关心的态度,对于他们来说,究竟“美”是什么,远不如什么是“美”来得重要。以苏轼为代表的宋代文人书法家也是如此认为,“梅止于酸,盐止于咸。饮食不可无盐梅,而其美常在咸酸之外”,这里所谓的“咸”“酸”指的是由具体的表现手段而产生的结果,在苏轼看来,具体的表现方法和完成结果都不是重要的,“萧散简远,妙在笔画之外”,真正的审美表现和审美体验只有在作者将自身意绪完全投入到书写全过程时才能得到,而只要达到了这个目的,无论如何表现,都是美的。
因此,苏轼进一步说道“书初无意于佳乃佳尔”,正是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书法的书写过程才能真正进入“适我性情”的自由境地。不过,宋代以前特别是唐代的很多书法家,在对待书法的书写问题上往往采取的是一种认真严肃的态度,比如初唐的褚遂良就认为“心正则笔正”,在他看来,书法作品中所表现出来的美首先应该是人格之美,其次才是艺术之美。尤其是到了唐代中期,当书法水平成为人才录用判断的一个基准之后,是否能够写得一手好字被认为是一个人修养学识的一种表现,这种意识即便时至今日仍然可以见其遗痕。但是,从苏轼、米芾的立场上看来,上述的看法无疑是过分强调了书法的社会功用,他们美学思想的特点是将书法从过多的功利性中解脱出来,并导引至追求愉悦性的艺术主义之路。
宋代文人追求“尚意书风”的结果是对阴柔之美的追求进一步兴盛起来。“以柔克刚”“柔亦不茹,刚亦不吐”等本来就是古代大部分文人知识分子的理念,而这种理念随着封建社会的逐渐衰弱而变得益发强盛起来。也正是源于这种理念,在宋代出现了表现文人主义思想的“文人画”和“尚意书”,自然,苏轼、黄庭坚、米芾在其中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而苏轼的美学思想就更是具有指导意义。
“诗画本一律,天工与清新”“欲令诗语妙,无厌空且静。静故了群动,空故纳万境”,“天工”“清新”“空”“静”这些不仅是苏轼自身的审美观,也可以说代表了当时文人普遍的审美意识。虽然苏轼说自己是“忧愁不平气,一寓笔所骋”,但是,当我们看他的书法作品时却并不会明显感觉到其中的情感起伏。原因是,在他的语言中已经给自己下了注脚,“静故了群动”——他内心的种种起伏变化正是因以“静”的形式表现,才能真正而充分地显现出来。这可以说是“以柔克刚”的传统哲学思想在文人审美理念方面的具体表现,并且这也是“尚意”中“意”的重要内容。
宋代书法理论中有关“意”的论述不仅进一步丰富深化了中国古典美学思想,也对近现代美学思想和艺术实践产生了巨大的延伸性影响,比如,重视作者情感的表现,重视作品的创作过程,而不那么重视作品的制作方法和完成效果,重视作品的个人的愉悦性,不那么重视社会的功利性,等等。
不过,为什么书法发展到了宋代会产生“尚意”的书法风格呢?这与唐代中后期以及五代时期出现的书法现象有着直接关系。
众所周知,书法经过唐代初中期欧阳询、颜真卿、柳公权等书法家的努力,在书法本体方面的成就是十分显著的,其中最重要的标志就是楷书这种技法性与规则性极强的书体的完备。虽然他们所确定的形式法则对书法艺术的发展起了不可磨灭的功用,但有的时候方法与规则也会成为一种束缚,特别是当以颜真卿楷书为基础形成的“干禄字”成为政府遴选人才的一个标准的时候,过分严谨的法度阻碍了艺术生命力表现的副作用就显现出来了。鉴于这种情况,复兴书法的艺术性,书法应该寄托书法家自身情感等主张又开始得到提倡,这可以被认为是“尚意书法”兴盛的一个要因。
心理学认为,一般的人都有一种从众心理,而这种心理在东方人尤其是中国人身上表现得尤为突出,“上有所好,下必甚焉”,统治者的喜好和倡导对于社会书法风格的形成产生至关重要的作用。米芾曾这样说过:
唐官告在世,为褚陆徐峤之体。殊有不俗者。开元以来,缘明皇字体肥俗,始有徐浩。以合时君所好。经生字亦自此肥。开元已前古气无复有矣。
李宗谔主文既久,士子皆学其书。肥扁朴拙,是时誊录以投其好,用取科第。自此唯趋时贵书矣。宋宣献公绶作参政,倾朝学之,号曰朝体。韩忠献公琦好颜书,士俗皆学颜书。及蔡襄贵,士庶又皆学之。王文公安石作相,士俗亦皆学其体。自此古法不讲。
正如米芾所述,从唐代中晚期到宋代初中期,书法模仿风气很盛,因此在米芾等人看来,要想重新振兴书法艺术,就必须革新,而革新书法就是要强调书法的个性和书法家的个性,于是“尚意”理论就在这种情况下被提了出来。
“尚意”理论的提出,再次强调了人在书法创作中的主体作用。在特定条件或环境下形成的独特的情感和人性对于书法创作具有重要的作用,而表现这种独特的情感和人性应该是书法创作的唯一目的。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不应过分拘泥于具体的方法或既定的规则。在这种情况下诞生的理论,其表现主义色彩变得更加浓厚,而书法的审美属性由此也得到进一步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