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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艺术学简述|艺术学与美学的关系
发布日期:2024-12-16作者:阅读量:[]

  如前所述,美学史上在十九世纪末提出的“艺术学”的主张,是从种种论据的角度展开论证的。其中,以作为以研究对象的美学和艺术之间存在的分歧为由,试图让艺术学从美学中分离出来的是提倡“一般艺术学”的德索和乌提兹。他们强调美和艺术间各自范围的差异性,让以艺术为研究对象的艺术学并立于以美为研究对象的美学。这种一般艺术学领域不单包括艺术的创作·起源·分类·机能等问题,更为重视艺术家的人格与技巧,且以其形成为基本概念,专将艺术的客观性存在作为主要研究内容,在这个意义上的艺术学研究从美学的角度上讲可以称其为客观主义的研究。   其次,企图用艺术学的建立来取代美学的是朗格《艺术论》的观点,他从幻想学说角度出发,认为只有艺术的美才是本来的美,除去研究这一现象的艺术学之外是不应该再有美学的存在的。不过,也出现了如凡克的艺术学那样的舍弃与美学的对立意识,而认为美学已包容在艺术学自身组织之中的新观点。

  在艺术学和美学之间的关系问题上,虽然诸家各执其说,不过,如果从美学是说明美的原理,而艺术学是以究明艺术本质为主要课题的角度讲,艺术学恐怕可以说是在以美学为基础的前提条件下建立的。即是说,因为艺术是以美为其本质的价值内容,是把人们的审美价值的创作作为独自使命的文化,所以艺术的研究首先就必须是以美学作为基础的。其实艺术本来就是审美技术,是以在实现审美价值方面将技术性制作当作本质的主要的条件的。

  因此,艺术学一方面依赖着美学,另一方面又与技术或技术哲学相关联。技术哲学是在现代伴随着工业生产技术的显著发展而兴起的,是以实用性技术为研究对象的。早先,技术、技巧(techniqgue)的词根techni就包含有艺术的成分,大概是对人们制作某种成果或是作品的技能的总称。总之,至少在论及艺术技巧的问题时,有必要将技术的基础性考察作为前提。

        上述的艺术学观点是站在对象方面展开论述的,此外还有主要从方法论的角度展开其学术观点的。这种方法论的观点认为相对于美学采取哲学的研究方法,艺术学应该采取科学的研究方法,其中最显著的论述可在前面谈及格罗斯的地方见到。排斥过去在美学上所进行的艺术的哲学性研究,用结合艺术的具体性历史事实进行科学性研究就成为在这个方向上艺术学研究的根本方针。

        于是,在方法论上与哲学的美学及艺术哲学尖锐对立的艺术科学也就被认为并不一定与美学发生普遍对立,而被看作是由费希纳创始的科学的美学的一个发展形态。不过,相对于主要进行艺术享受意识的心理学研究的费希纳系统的美学,格罗斯的特色在于他专注于应用人类学的方法来进行研究,这一点在前节已介绍过。

        如上所述,艺术科学虽然经常采取客观主义的态度,但是,艺术学如果打算从本质意义上解释艺术的话,就无法仅仅停留在只是依据事实的科学方法来进行研究的状态。艺术学的中心课题因为只有依据事实学向本质学演进之后才可以完成,所以,认识手段自然也就不会局限于科学方法,哲学方法也将被一并采用。德索和乌提兹虽然是持此观点,但是关于艺术研究的哲学方法,由于学说之基本立场的不同,出现了种种的表述方式。在过去的艺术哲学中,尽管也有采用象谢林及黑格尔那样的观念论的·思辨的方法,但是在现代,伴随着哲学自身的新发展,从现象学·存在论的角度解释艺术哲学的学说也多了起来。其主要之点在于,艺术哲学也同美学一样,应该保持哲学的方法和科学的方法之间相互紧密的关系,并将这种关系加以融合。其实,在进行实际研究时,艺术哲学与艺术科学也往往并不一定能够断然判别和区分。不过,相对于美学是直接与哲学产生联系或者说是哲学的一个分支,艺术学是通过为其基础学的美学与哲学产生联系,被定位为文化科学的一个分支,如果是这样的话,可以认为美学是更具有哲学性的,而艺术学是更具科学性的。


喻建十

1959年12月生。

天津美术学院中国画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天津市级教学名师,天津师范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讲席教授。

教育部中国书法教育委员会委员、高等学校美术学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指导委员会委员;

全国美协会员、美术教育委员会委员;

全国书协会员、教育委员会委员;

全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

天津市书协副主席、天津市中国画学会副会长;

自幼从外祖父、天津美术学院教授王颂余先生研习书画,1985年毕业于天津美术学院绘画系中国画专业,留校任教。1996年毕业于日本大阪教育大学研究生院,获硕士学位,后任教于日本明海大学,2003年底回国。